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新的教育硕士的教学培养方案,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同时废止。教育部要求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根据《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暂行)》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招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也就是说聊城大学需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根据本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
聊城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的开展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统一实行,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新实行的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的培养要求。
聊城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学习时间要求
聊城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为2年--4年之间。
第二、课程安排以及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课程设置主要是体现学科特点和学员发展的需要。
第三、教学方式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硕士的教学过程中,教育实践研究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实践,开展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2、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关注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
3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聊城大学在职研究生虽然采用进校不脱产的学习方式,但是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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