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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2024-04-10 15:19:25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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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规则:

1、复试分数线

普通计划单科: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

普通计划总分: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310分。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378分。

2、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学术背景及科研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英语水平(听力及口语)等。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每人次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准备8分钟个人报告PPT,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其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3、成绩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60%×初试各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40%】。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录取。

7、未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安排: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3月26日08:30开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203会议室、A421会议室。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3月28日08:30开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203会议室、A421会议室。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各专业复试当天上午07:30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大堂签到。签到现场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注:招生工作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于当天上午签到后公布。

复试要求和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我院在签到现场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已在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

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 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5)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电子版材料提交:复试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报考专业简称+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在3月23日17:00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zhaosheng1@ece.pku.edu.cn)。

纸版材料提交:复试考生须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按文件类别和顺序整理成套(无需装订),于3月24日17:00前寄达: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118办公室,何老师,0755-26038352。

复试费用缴纳: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须在3月24日17:00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通知发布后至复试结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我院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复试各项事宜,请考生注意查收。

4、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118办公室

邮编:518055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8352、26035935

电子邮箱:zhaosheng1@ece.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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