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根据本校的教学优势和学科优势开展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通过系统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可以通过免试入学的方式参加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也可以通过参加1月联考的方式参加专业课程的学习。
青岛大学MPA专业也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和在职人员发展的需要,青岛大学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青岛大学MPA专业的教学工作安排具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至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第二、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色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
第三、教学方式
1、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对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具体要求,由各培养院校自行制定,总体上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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