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法律职业部门或其他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华南师范大学凭借良好的教学环境开展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在专业设置行是以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点为基础,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的,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华南师范大学结合在职人员自身的学习特点和学科特点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方式如下: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总学分不得低于80学分。
(二)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校外导师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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