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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

2015-10-20 10:02:58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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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统考考试临近,教育部也发布了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研考执法监察工作。下面是是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为大家带来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请有需要的在职人士认真查看本文介绍的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一,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复试前,导师、考官不得与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接触,拟录取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须公示,否则不予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二,研考将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考试机构,检查考点的不好的行为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考点是否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不好的行为的设备。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三,在考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命题教师管理,严禁命题老师参与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要按纸质试卷同等密级设密,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考试成绩数据光盘要及时报同级教育监察部门备案保存;阅卷现场要全程录像。华南理工大学应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四,华南理工大学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要及时充分公开,拟录取名单要全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以上就是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关于研考执法监察工作的问题。在职人士如有其它相关的问题,可在线咨询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老师将及时的为大家做出详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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