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专业硕士教育,旨在为政府与公共部门培养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管理人才,以推进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MPA招生对象以政府公务员和公共管理部门人员为主,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山东师范大学凭借良好的教学环境同时开展MPA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
山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对象只要是在职人员,职人员可以通过参加1月联考或者是免试入学的方式入学。山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营业毕业生参加1月联考入学。山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好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一致,在教学方案上稍有不同,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山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MPA专业的教学计划。
第一、学制以及年限
在职研究生采取在职攻读、半脱产的学习方式。学制2-4年,根据实际需要,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相结合。
第二、课程安排以及要求
在职攻读MPA的课程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课程实行学分制。学分累计不少于36学分。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
第三、教学方式
1、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了解研究生情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2、社会实践:为期不少于三个月,实践必须在公共管理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实践完成后必须提交实践报告,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计学分2学分。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