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接受调剂对象的范围:
须参加过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或申请考核专家组考核,且各单项考核成绩均大于60分。
调剂录取原则:
1.已参加过专家组考核,复试或考核结果合格,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征得调剂导师同意后,可以申请调剂;
2.调剂录取优先在同一学院同一招生学科内进行,再进行跨学科调剂;
3.如果申请调剂导师的考生数量大于其招生名额,则需要进行再次复试考核,并根据调剂导师在该考试方式的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的再次复试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报名方式:
请在6月16日20:00前,将申请表发送到邮箱
其它:
1.研究生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组织报考导师进行初选,如需要进行再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2.其他事宜,请参照《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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