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藏大字[2017] 50号)和《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及学位申请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研究生课程及成绩审核:
各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审核毕业研究生课程及学分,填写《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成绩总表》(附件1)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教学秘书核查无误后,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按学号顺序排序(一式一份),于2023年3月24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205室)审核。
研究生参与科研及发表论文:
(一)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包括省级及以上报纸的理论、学术版、参加学术会议论文集并公开出版)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署名单位为西藏大学(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是第二作者)。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根据本人参与的科研课题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填写《西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附件2),学院核查无误后,将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的复印件一份(注:只有刊物编辑部用稿通知的硕士学位申请者,按《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于3月24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审核。
学位论文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排版格式要求见附件5-6。
(二)凡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送审前进行查重检测(涉密论文需填写《西藏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附件7),3月25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定稿,各学院务必于3月25日之前将待检测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论文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系统检测工作具体要求及处理办法详见“关于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一)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要求研究生上交评阅和答辩及留存所需论文份数。寄送给评阅人的学位论文,一律由各由各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密封送审。
(二)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正式答辩之前,填写《西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0)(一式一份)。
(三)正式答辩前3天,学院填写《西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学院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使用表决票(附件9),学位答辩成绩评定结束之后,填写《西藏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1),并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各学院学位论文的审批、评阅及答辩工作须在5月2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西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藏大字[2017] 50号)中的规定执行。
(六)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将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最终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论文一份,要求附扫描签字的作者声明页)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图书馆存档一份,研究生院存档一份)上交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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