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专业研究生教学工作是为政府部门及非盈利性公共组织培养掌握公共管理专门知识及其相关的多学科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公共管理素养和职业操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武汉理工大学根据学科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两种教学模式,武汉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在满足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招生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报名参加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
武汉理工大学MPA专业研究生培养的方式如下: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研究的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至少1.5年(从开题时间起)。
2、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为3学分。
3、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本专业研究生每人可配备两位指导教师,其中一位系外聘指导教师。
4、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创新,多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和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重视案例教学。
5、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采用进校不脱岗的学习方式,主要的课程学习安排在节假日或者是周末。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