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的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相关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招生方式是攻读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须参加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入学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读教育学硕士学位在教学方式上具有哪些特点?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脱产学习的年限一般为2年,按1年半的时间安排课程学习,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为1年;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读教育学硕士学位在课程安排上具有哪些特点?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2学分)
1.外语(2学分)2.政治理论(2学分)3.教育学原理(3学分)
4.教育心理学(3学分)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2学分)
专业必修课应根据专业和方向开设4-5门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
1.综合运用教育理论和研究方法,研究和分析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以及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2.拓宽和加深学科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发展前沿。
(三)专业选修课(8学分)
专业选修课应根据专业和方向特点开设,每门课程1-2学分。课程设置要体现:
1.总结、提升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研究能力。
2.拓展学科知识视野,了解学科交叉和发展趋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满足学员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四)实践教学(2学分)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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