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目录编制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组织相关教研室(科室)做好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工作。未上报招生计划的导师原则上不列入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该年度不允许招生。
1、导师填写《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A4纸打印一份,须本人签字并加盖个人名章(或处方章)后上交到教研室(或科室);
2、教研室(或科室)审核后,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到各二级学院(或各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
3、各二级学院(或各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辽医院字[2010]51号)文件精神,对导师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批,并填写《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以二级学院(或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上报的材料包括:《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纸质版1份,《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二级部门公章)、电子版1份。
1、未在招生简章及目录列出的导师,本年度原则上不允许招生。
2、原则上导师只能在遴选导师专业招生,不允许跨专业招生,且每名导师仅能在一个专业招生。
3、《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必须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盖章,不允许其他人代为填报。如由他人代为填写造成与本人实际意愿不一致者,一律以二级部门上报材料为准。
4、导师在填写招生专业时必须按照《辽宁医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如果不按此目录填写,不列入招生简章。
5、本年度不能招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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