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的双重身份与资助分析

2014-08-29 10:25:23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字号:

对在职研究生教育的两阶段划分引出在职研究生所具有的双重身份。前一阶段的在职研究生主要是学生;后一阶段的在职研究生以参与研究为主,既是研究工作者,也是学生。在职研究生作为研究助理(Research Assistant),是研究过程重要的人力资源,他们在项目研究中参与劳动,项目资助方应当为学生的劳动支付工资。这是给予在职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方式之一,资助的实质是工资。

许多在职研究生在取得学术性学位之后,成为高校教师,兼为研究者。因此,在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前一阶段和后一阶段,学校给予学生适当的教学训练十分必要,这是为学生未来教师生涯所作的重要准备。学校可以聘请在职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TeachingAssistant),为本科生批改作业、考卷,担任习题课和研讨班的教师。在职研究生成为学校本科教学过程中的劳动力,学校应支付工资。在教学活动中,在职研究生既是实习教师,也是学生。

在职研究生担任管理助理,一方面进行管理工作实习,一方面成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劳动力,学校也应支付工资。在职研究生既是(实习)管理者,也是学生。

在职研究生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使得研究生学费定价以及科研取酬、教学取酬、管理取酬必须被同时系统考虑而不能单方面独进,在职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性质,应当是在职研究生参与劳动的工资,而不应仅仅因为研究生这一身份。在职研究生资助来源,应当是在职研究生劳动的受益方,如研究项目的资助者,或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和管理工作的学校。学校给予在职研究生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的资助,是为了给予研究生实践机会,同时减少学校在聘用熟练教师方面的人力成本。国家资助研究生的直接目标,是完成目前的科研项目;问接目标是为保证基础研究作为纯公共产品的充足供给。

当然,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权以其他目的或仅仅因为在职研究生的身份而给予在职研究生资助,这是个人资金使用的白由,也是对在职研究生的另外资助。学校必须予以良好的动员与组织以吸引优秀生源或未来获得捐赠或学术声誉方面的收益,但这不应当是政府的财政政策。因此,根据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职研究生奖学金办法》和供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在职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所发放的在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应当停止,竺助”政策与体系必须完善。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职研究生教育应当收取学费,学费定价与资助政策应建立在在职研究生教育是私人产品的基础上,学费是学校根据学生对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所确定的市场化价格。学费定价与资助政策同时应考虑以下因素:(y基础研究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应用研究有更多的私人产品的属性。( 2}在职研究生教育所颁授学位分为学术性与职业性两类。(3)不同的在职研究生教育方式具有不同的成本特点,教育过程可以明确划分为以课堂教学为主和以研究为主两个阶段。( 4)国防领域的在职研究生教育属于典型的纯公共产品,国防领域的研究与发展以及高级军事人才的培养,属于纯公共产品范畴。(5)在职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性质应当是工资,不反对来白私人的非工资类资助。这一理论可称为多因素市场决定论。多因素市场决定论的主要政策含义在于,政府与市场在两元分类的在职研究生教育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应该按政府和市场各白负责的领域,广泛开辟在职研究生教育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渠道相互补充、互相促进的经费筹措机制。基于此理论所确定的在职研究生学费定价与资助政策,才有助于建立与市场机制和国家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在职研究生规模与结构的调节机制,才有助于促进我国在职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效益的协调发展。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2024在职研究生千货攻略

  • 上班族必选8个专业
  • 一年备考《时间表》
  • 我的“上岸”分享
  • 院校简章一览表
  • 在职研真题解析
  • 在职研政策及内幕
一键领取

注意:打开微信授权后 免费获取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