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应当是衡量教学目标是否达到的手段,所以,考试形式应当与教学目标紧密联系。单纯的知识性的检查显然与“帮助学生形成教育观念”的基本目标相悖,那么,如何选择灵活的教育学在职研究生考试形式呢?
对于教育学在职研究生考试的形式,可以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检查学生对教育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撰写论文的形式检查对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性能力和知识运用的水平;通过口试形式检查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三项考试的综合成绩则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教育学在职研究生知识、技能、能力的水平,同时更是他们自己的教育观念的一次深化和具体化。从实践结果看,结构性考试尽管要求教师付出较多的精力和时间,但其效果的确比传统的闭卷考试这种单一的形式要好得多。
值得指出的是,教育学课的检查不同于其他学科,除了比较集中和正规的考试外,很多教学目标的考察必须在平时进行。比如设计教案,组织班、团活动等,这些内容无法全部在课堂中来完成,这就要求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让学生多进行模拟的或真正的教育教学实践,这对学生而言是一种学习和锻炼,对教师而论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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