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白创立以来,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的法律专业人才,这不仅是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而且也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基于此种目标,法律硕士教育和教学的全部工作都应该围绕着培养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的优秀人才来进行。人大法律硕士的培养一直在向着这个目标努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律硕士培养的理念、目标与课程体系以及培养的具体环境之问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地方。
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探索建立多样化的适应法律硕士特点的教学方法。要继续加强多媒体教学和案例教学,引进诊所式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调查、旁听审判、专业见习、法律义务咨询以及模拟法庭等教学方式应该有选择地加以实施;改进考核方式,重在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对实务性、应用性课程,聘请更多的法律实务界人士为学生上课;建立与实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提供更多参加法律实践活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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