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在房地产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如果仅仅以“以教为主”,以结论形式把深奥的经济理论直接呈现在学生面前,学生不能将纷繁复杂的房地产经济现象与房地产经济规律有机联系起来,感觉不到理论形成的曲折过程,缺乏探索和发现的喜悦,也就很难清楚地理解经济理论的深刻含义。
在房地产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引入案例,运用案例讲述、讨论等多种形式,使课堂气氛活泼生动、深奥的经济理论易于理解,学生们不仅能切实感受到其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的指导作用,多角度、多层次地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提高。教师通过案例教学,挖掘隐藏在案例背后的经济规律,专业素质得到提高,教学经验得以积累。
案例教学法创立于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并得到广泛应用。具体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让在职研究生分析、讨论各种案例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加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以现代教育理论中的建构主义理论、情境学习理论、人本主义理论为基础。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要求教师为学生提供一个有益的环境,通过讨论、合作、协调和知识共享等形式,帮助他们独立地或集体地提出自己的见解;情境学习理论强调寓学习内容于真实的学习活动之中;人本主义理论注重个人潜能的充分发展,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一种自发、自觉的、从自我实现的倾向中产生的一种学习。
房地产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型课程,主要是运用基本经济理论,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分析房地产这一特殊领域的经济理论问题,如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和西方经济学理论研究地租、地价理论;运用一般产权经济理论研究房地产制度及其产权体系;运用一般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等等。在房地产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教学过程中,教师若能通过房地产投资开发、分配、流通、消费诸过程中的多种生动案例,创设实践性情境,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可以让学生积极主动地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案例,将理论知识迁移和运用到适当的实践情境中,建构自己的新理解,帮助学生把理论与实践更好地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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