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相关通知,指出选择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学习方式的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在毕业时,将会得到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这一个政策使得一些原本想在职学习,获在职研究生双证的考生犹豫了,到底该怎样看待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证书备注明非全日制?
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考生之所以会产生这一想法,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现实是有关系的。在不少人的印象中,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侧重于拿证,甚至是混证,而在以前在职研究生获得的毕业证是与全日制没区别的,满足了不少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分学习拿到名校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愿望。但是新政策出台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被注明“非全日制”含金量是否下降呢?其实事实并不知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考生们所想的那样。
根据政策要求,以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而且“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可以说,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在入学考试要求、教学质量、论文答辩及毕业要求方面都是同样标准,这也是国家做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规定的要求。
既然所有方面的要求标准都是一样的,最后获得的毕业证书法律地位和效力又是相同的,含金量怎么会下降呢?再加上在职攻读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还在不断积累经验,是真能有实力有学习能力的人,所以想参加学习的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人员尽管放心,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只会越来越规范合理,不会影响到大家的工作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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