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凭借良好的教学环境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南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系统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其专业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之后,可以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南华大学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是在现有的研究生培养的学科基础上开展的,南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员发展的需要组织成的,南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专业研究生培养的方式如下:
1、通过理论课程教学、实践教育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少于62学分。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3、成立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6、在职研究生采用进校不脱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半。研究生第一年学习理论,第二年以参加法律实践工作为主,理论学习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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