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采用多种手段,全面培养和锻炼在职学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而这个过程中,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运用社会调查法,培养在职学员的实践能力。那么社会调查法的应用对于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价值有哪些呢?
学习价值一:打破了传统的课堂理论灌输缺陷。
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内容丰富和生动,因为大多来自社会生活和实践,因此,在法律教学中,加强对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是提高其法律素养的重要突破口。
学习价值二:最大限度发展个人能力。
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教育中强调以人为本,促使在职学员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在教学中培养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的社会调查能力,让在职学员深层次掌握法律知识。
学习价值三:培养创新人才。
通过法律教学让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掌握社会调查方法,并组织引导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对客观的法律现象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客观材料,写出调查报告,在提高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对法律现象的认识的同时,也让法学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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