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大学近期出台的《湖南大学选拔优秀博士留校任教实施办法》,学校每年将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助教,上限为10人。
选拔标准也十分严格,首先是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须为本学科前沿课题,具有创新性;在本研究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具备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真正适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经过层层选拔的博士毕业生也只能与学校签订助理教授聘用合同。聘用期内,毕业生必须赴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2年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开拓国际视野、强化国际交流能力,达到学校副教授岗位的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后,才能回学校任教。
特别强调,助教在回校之前,不能与学校有任何一种学术上的联系。学校给予助教的待遇是年薪10万元,在海外研修期间学校另补贴5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和国际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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