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实现“大学教师获博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全国重点建设的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开展高等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现将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1、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非军队高等院校教师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外语教师参加全国联考外语语种,应为第二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任选一种)。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3、辅导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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