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学科综合研究
保险学在职研究生研究的是复杂的保险行为,在实务中不仅需要遵循一般法律原则与经济规律,而且需要运用到数理统计等各种技术手段。因此,高校保险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必须采取多学科综合教学的方法。也就是说,保险学在职研究生只有以经济学、法学、统计学乃至灾害学等为理论基础,并充分吸收这些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才能获得不断发展。采用多学科综合教学,需要明了有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及某些特殊内容,需要在学科体系建设和教学力量等方面投入相当的精力,但能够使学生开阔视野、吸取营养,最终促使保险在职研究生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实现保险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保险学在职研究生学科建设必须立足学生理论的分析、论证与思辨能力的培养,确立其正确的保险理念、构筑科学的保险学理论体系或框架、对保险在职研究生的发展进行规律概括与理论提炼,是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但是,保险学又毕竟是处于应用层次的学问,其主要目的是为保险发展实践服务,培养的保险专业在职研究生必须能适应保险实践的需要。因此,保险学的教育和学科建设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以应用为主的目标。一方面,保险教育和学科建设应重视数量技术分析方法的传授,设置统计计量方面的课程,力求学生能在数量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去把握保险现象的实质与发展;另一方面,探索保险经营技巧,设置商业保险险种开发、市场行销及理赔知识等等专业课程,用以指导具体实践;再一方面,还应重视案例分析课程的设置,它对于保险理论、保险法律与法规、保险原则及条款的解释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性。
(三)纵向考察和横向分析相结合
新形势下,保险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还应当通过对历史发展过程的纵向考察和各国保险实践相通性的横向分析使学生把握保险实践中的现实本质和发展动向,在保险教育中注重纵向与横向比较方法的运用,在学科中设置相关保险发展史和国际保险方面的课程,有利于我们借鉴和吸收历史经验教训与国外的先进经验,为中国的保险在职研究生发展实践提供更有应用价值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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