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授课教师课时费的发放、职称的评定都以工作量为计量标准,而工作量的统计与计算中难以将课外工作量计算其中。因此,工作量的统计其实质上多以课时为基本统计依据和标准。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则需要较大的精力投入,而这种投入无法较为充分地在工作量上予以体现,这从制度安排上不具有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的激励性。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财政学在职研究生专业政策制度的不协调。
一、课堂评价不够全面
一般院校课堂评价体系多是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逻辑性,且版本完全统一,难以体现不同课程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对教学方法的评价设计更是粗糙简单,更多注重的是形式,而非效果。例如,教学方法中对于多媒体的使用,多媒体只是一个教学方法多元化的简单平台,并非所有的课程内容都适合使用多媒体,也并非讲义做成PPT就是多媒体的良好运用。但评价体系中,只是简单地询问“有没有使用”,对于具体的使用情况、效果、程度等内容没有更为详尽的指标设计。这种评价指标的设计容易造成根据指标而设定和选择教学方法的“功利性”后果,老师们为了使用多媒体而使用多媒体,不是为了丰富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而使用多媒体,只是简单地将纸质讲义变成了电子讲义,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媒体教学方法的多功能作用。
二、创新服务环境不佳
创新往往需要打破常规,教学方法的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这样的特点,但这却与规范性管理的模式背道而驰,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成本;而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模式,对于教学方法的创新本身就是一种限制。如何找寻到创新与管理的最佳契合点,则需要重新划定管理范围,自上而下适度放权。但当前一般院校对于财政学在职研究生课堂教学的要求较为严格,且具有更加严格化的趋势,例如课堂教学形式的变化、授课地点的更改、授课时间的转换等等都需要逐级审批,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实现教学方法多元化的成本,抑制了教学方法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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