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开展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014-07-05 10:31:06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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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针对国家特殊需求行业领域存在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缺口,现有传统专业在职硕士培养单位难以满足培养需求的局面,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能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且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在职研究生并授予相应学位的人才培养项目。”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试点单位名单中5所民办高校的获选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我国的民办教育在经历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后,民办高校不仅仅局限在举办专科和本科阶段的教育了,以往由公办学校和科研机构垄断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局面被打破,在在职研究生教育层次也有了民办高校的身影。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在我国教育事业框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接下来一个阶段的重要增长点,对我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结构尤其是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的作用,民办高校有必要并且有能力培养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为国家培养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一、国家大力支持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优质内涵发展

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制,在3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对我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出现打破了公办高校一统天下的教育格局,丰富了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资源,增加了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入学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优化了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结构。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办学主体具有多样化,拥有更多办学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更加灵活,办学者可以更加积极的调整自身办学方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为我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注入了新鲜活力。总而言之,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作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体系中一支新生但不容忽视的力量,在整个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结构的优化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都体现出国家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心,2010年《规划纲要》的颁布更是将民办教育的发展明确列入我国接下来10年的教育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对民办教育更为详细规划与支持。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取得了积极地办学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国民办高校达到1400多所,其中本科院校390所(独立学院303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87所)。在学校数量上,2011年比2010年增加16所。在学生数量上,2011年底统招学生数量达到500万,比2010年增加了33万人。”

民办高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由规模扩张的发展阶段转向内涵发展阶段,其中一部分民办高校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水平及科研发展水平。在办学的层次上,民办院校由专科层次向本科层次的提升步伐加快,民办本科院校的数量逐年增加。在2011年国家特殊需要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中,西京学院、河北传媒学院等5所民办本科院校获得专业硕士培养试点资格,实现了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办学层次标志性的突破。国家批准5所民办高校开展培养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的试点工作,更直接表明国家对于民办高校不断依靠自身努力提高办学层次、民办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内涵优质发展的支持。

二、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问题与挑战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为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目标,我国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这对我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改善民生、满足现代化建设需求迫切需要高层次创新性应用人才。这为具有职业性、实践性、应用性的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艰巨的历史任务与挑战。随着近年硕士专业授权点的增加,招生规模随之大幅扩大,短期内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为社会培养出大量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缓解国家对于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压力,是颇具挑战性的。

由于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的单位需具备硕士学术型学位授权资格,目前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现共有509家,其中普通高校495家。正是因为这些培养单位学术型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较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都是作为学术型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附属力量存在的。入学考试时高分录取为学术型硕士,低分自动降为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培养单位难以扭转固有的培养学术型硕士的思路与模式,学术型硕士导师兼收专业硕士学生共同培养,分别发证;学术型硕士本身的招生数量扩张已经带来了导师的紧张局势,日益扩大专业在职硕士招生规模更是加剧了研究生的“放养”态势;甚至在有些培养单位利用之前专业硕士研究生自费这一特点,把招生规模的扩大当作是单位创收福利的渠道,不重视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质量等等。总结来说,我国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人才培养质量下滑

我国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规模自2005年以来逐年呈现大规模增长态势,尤其在2009开始招收应届毕业生以来,增幅更是日益扩大。如此大幅扩张带来的必然是人才培养质量不可避免的下滑,毕业生理论水平不高、专业知识掌握不牢、动手实践能力弱、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不足、论文质量偏低等问题俯拾皆是。

(二)传统教学方式占主导,培养方式缺乏应用型特色

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是以应用为向导,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为目标,以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适应性为综合要求的高层次的获得学习经历文凭的教育。然而目前开展专业硕士培养的单位绝大多数是公办高校,在教学方式、培养模式方面难以跳出传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思路,在培养过程中无法真正落实与传统的学术学位培养科研人才不同的培养理念,导致有部分高校在两者导师选择、课程设置与培养方式上基本一致,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课程也倾向于“学术化”,缺少实践课程,传统教学方式占主导地位。导致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趋同于传统学术型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缺乏应用型特色,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其人才输出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专业技术型人才的需求。

(三)导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各高校针对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均采用了“双导师制”的方式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所谓“双导师制”即为学生在校内参加由校内导师讲授的有关专业基础理论的课程,与传统学术型硕士的课程基本一致;在校外或合作培养基地接受由校外导师指导专业技能的实践。一般情况校外导师由学校聘请相关专业领域内,长期工作在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担当。充分利用其在行业一线的工作经验来培养指导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的职业性及应用性素养,缩短由理论到实践的适应阶段。但是“双师制”在实际培养过程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很多学校根本未把“双师制”落到实处,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在职研究生的指导导师队伍是同样的,校内导师兼职校外导师。或者校外导师有其名无其实,忙于个人工作而没有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指导学生。培养单位难以扭转传统学术型硕士培养的固有思路与模式,没有及时的建立、扩充校外导师队伍,影响了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应用型特色。

三、优化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结构需要民办高校的积极参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职业的细化,各行业各领域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也随之不断的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产生发展,改变了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学术型为主的格局,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无疑为目前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偏小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解决策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出现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结构的优化,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可以更好的适应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但是目前我国千篇一律、千校一面的公办高校的硕士课程已经无法满足旨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高校的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教育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一些新型产业、行业中,公办学校几乎没有相应的专业设置,不能满足其对于此类人才的需求,导致专业硕士教育严重背离了满足实现社会实际需求这一培养目标,无法服务地方和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

2011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启动将培养单位的申请资格放宽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一批人才培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服务功能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校获选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试点资格,意味着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正欲打破传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固有模式,走出附属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阴影,独立寻找新的生长点和增长空间。国家也正逐步出台政策改善目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固化、人才输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人才培养缺乏灵活调整机制这一问题。民办高校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方面具有比公办高校更加灵活的办学机制,并且民办高校在近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与地方社会、企业、行业形成了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对开放宽松的基础上,可以灵活的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培养方向,为国家培养紧缺的应用型人才。

四、民办高校开展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的优势分析

(一)具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鲜明办学方向

民办高校的产生可以说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是紧密相关的,在一定意义讲,如若没有传统的公办高校人才输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之间的不平衡,就不会有民办高校发展壮大到今天这一局面。民办高校自产生之初就注定了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办学定位与方向。“我国的民办高校都一贯秉承‘办社会之所需,办公办之所缺’的理念”,与公办高校在错位竞争中求发展。民办高校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这一办学目的,有针对的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实用性,办学方向鲜明。人才培养定位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国家产业、行业需求的,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所紧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应用型特色突出,产学研合作教育较为成熟

民办高校一改我国部分公办高校长期以来固化、单一的教学模式,在人才培养方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和创新,力求办出学校自身的特色。区别于公办高校“带着枷锁跳舞”的禁锢的办学模式,民办高校灵活的教学成为提高自身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出发点。以“校企结合”为主要载体,以“产学合作教育”为途径,在办学过程中推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在“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平台上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加强专业知识掌握、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教学。积极创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国家培养紧缺的应用型人才。

(三)管理体制、机制较为灵活

目前公办高校的管理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政府主导高校行为。在这一管理体制下,高校办学的自主性、创新性均受到制约。然而,民办高校多样性的办学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办学、私营企业办学、政府与民企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方式方面更是在不断地发展过程形成了有其自身特色的方式,如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长最高决策地位的校长负责制等多种办学管理体制。民办高校的优势不是取决于某个人而是取决于体制。因此,在国家寄希望建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动态学位授予机制的情况下,民办高校管理机制更加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即显现了出来。民办高校可以快速的依据经济社会需求对学科专业设置做出相应调整,为动态学位授予机制的探索构建提供试点经验。

(四)师资队伍“双师型”特色明显

民办高校多为企业办学、行业办学,在产生之初就决定其“双师型”的师资队伍特色。在民办高校的课堂中,有来自民办高校聘请的来自公办高校和科研院所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兼职“理论导师”,更有大量来自企业、行业具有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实践导师”。学生的培养多采用校内培养与校外实践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其企业、行业背景与实践机会,在人才培养可以充分的发挥其“双师型”师资队伍的优势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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