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体现平等、公正、人权等基本理念,效率则体现现实的利益、效果,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实践中,我们衡量一种制度安排好坏、优劣的评价准则通常以公平与效率为准绳。
公平和效率作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基本价值追求,是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制度选择的原点。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资源稀缺是一个长期的命题,个人能力的差异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单一追求起点的公平,势必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不能以公平为理由牺牲效率,更不能以效率为借口牺牲公平。效率对公平要有回应性,即对公平作出合理、有效而有力的回应的效率才是真正的效率。换言之,在一个特定的领域里,效率的提高要有助于更大程度地实现公平,而公平的保护则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效率。
我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效率为主”的原则,即承认差别教育的合理性。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教育人才选拔的特点决定要把效率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尤其是整、“十一五规划”中着力强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增强原始创新促进产、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这对于我国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教育提出新的挑战,必须加大高新技术人才的选拔力度,提高人才选拔效率,这需要把效率放在优先地位,同时保证公平。只有坚持优秀人才的选拔,才能实现社会公平;只有公平的竞争才能实现有效的人才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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