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互动式教学,就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学生积极参与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中,学习的过程明确目标,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提高认知能力,掌握知识,应用知识。互动式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传统教学是教师主动,学员被动,灌输式的一言堂;而互动式教学真正做到“互动”“教师主动”和“学员主动”,是彼此交替的多言堂。互动式教学的内容是由教师和学生双方提供的,教师手中的教材不是唯一的教学内容,更不可能依照教材照本宣科。互动式教学所有的教学目标都应当建立在学生的学习需求上,即学生自己的学习目标上,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会影响和决定教师的教学目标,从根本上实现互动式教学。那么,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互动式教学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诉讼法互动式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很大差别。互动式教学要求任课教师树立以“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掌握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使其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与学处于支配和被支配的地位,师生是主角与观众的关系,造成了交往的心理障碍,影响了教与学之间的相互交往和作用。师生之间的关系要转变为共同参与和平等对待,这是开展互动教学所必需的。
其次,教师要做好改革教学方法的心理准备并具备深厚的法律基本功。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要注重学生在学校主动构建法律知识的过程,促进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推进互动式教学,实施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明确学习目标,突出重点难点。此外,教师的知识要渊博,社会阅历要丰富,才能用各种案例展开教学。在教学中要注重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教师让学生把在法制节目中的案例,结合课程内容自己讲解,然后再进行指导分析,可以使枯燥的法理理论和法律术语变得鲜活,以便学生理解和掌握,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更易接受互动式教学。
最后,引进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小组,扩大学生参与面。以学生为主体,分别建立发言组、点评组和讨论组三个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小组,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给予指导,提供帮助,创造环境,给出学习提纲,指明思考方向,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避免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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