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演变分析

2014-10-24 10:53:58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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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俄罗斯的学位制度是在原苏联学位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原苏联时期的学位制度又受十月革命前俄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与学位制度的影响。早在19世纪中叶,俄国就已经建立起了以培养大学师资为主要目标的较为完整的学位制度。该制度对当时俄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影响了后来苏联时期学位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俄罗斯在职研究生教育的演变分析

在俄罗斯历史上,关于研究生教育的第一个数学章程》诞生于1804年。该章程规定,失学培养研究生以充实大学教师队伍”为宗旨。数学章程》同时授权大学设立三级学位:副硕士、硕士和博士。1819年,俄国政府又颁布了学位授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三个学科有权授予学位:哲学、医学和法学;且申请者必须参加考试;学位授予必须循级而上,不得越级。条例》规定,任何人均可申请考试,而不管是否在正规高校中经过研究生部的学习,这开创了校外白学竞争学位的先例。当时,英法等国承认,俄国的副硕士相当于它们的学士和硕士;硕士相当于它们的博士。1863年,俄国新修订的伏学章程》为适应当时本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增设了培养高级人才的新的教育培养机制—领取教授奖学金制度,即凡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政府提供奖学金,允许其大学毕业后留在本校,或到其他大学,或出国继续深造,以获取硕士和博士学位。这种培养机制为当时的俄国培养了大量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这也成为十月革命后苏联高校中开办研究生部的雏形。

1917年,十月革命摧毁了俄国旧的国家机器,废除了一切旧制度,其中包括旧的学位制度,也造成十月革命后长达17年里,苏联历史上没有学位制度的特殊时期”。尽管如此,原苏联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方式上,仍基本沿袭了与旧学位制度相衔接的培养模式,在高校中建立了履行这一职能的研究生部,为后来苏联重建学位制度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1932年,苏联成立了隶属于苏联高等技术教育委员会的学位学衔最高评定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34年正式履行职能。同年,苏联人民委员会通过矢于科学工作者及科学教育工作者的培养》和供于学位和学衔条例》的决议。这两项决议对原苏联高等学校和科研机关具有重要意义,它们标志着原苏联学位制度的正式重建。

上述决议中规定,按大的科学领域,苏联设立两级学位:副博士和博士,且博士学位的获得必须以先获得副博士学位为前提。这些决议还规定,研究生部为苏联副博士教育的载体,凡顺利完成研究生部的学习计划(校外白学申请者须参加相应考试),公开答辩学位论文并通过者,即可获得副博士学位。必须指出的是,苏联重建的学位制度将十月革命前由大学培养博士的学位与教育机制取消了,而改为博士学位申请者基于已做出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撰写出学位论文后,直接由国家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专门学科点学位评定委员会受理其答辩申请,并为其组织评审、答辩,最终由国家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合格者授予博士学位。对写出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有发明创造的著名专家学者,也可不必答辩学位论文,而直接由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专门学科点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其学术成果进行评定,合格者由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1939年3月31日,苏联政府又颁布了研究生部条例》,正式决定建立函授研究生部,以开展不脱产的研究生教育,从此在原苏联开辟出一条培养高级学位人才的新途径。1959年,苏联政府又批准设立了一种新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樟式—特别研究牛部.其卞要工作是定向为那些没有条件就地培养科学和教育人才的各部门和地区等培养高级后备人才。此类学员入学时,可不走国家级考试竞争之路,而是由各地区和单位推荐,并通过拟就学高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后,就可进校学习;这类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原选送单位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科学和教育的发展,苏联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学位制度、培养质量、结构形式及其方向等不断提出新的要求。1974年,苏共中央和原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供于进一步改革科学干部和科学教育干部评定工作措施的决议》。时隔一年,苏联部长会议又批准了学位学衔授予条例》。这两个文件是苏联从1974年一直到解体前执行的学位评定制度的基本准则。

20世纪80年代后,苏联面对的国内外现实越来越严峻。这一时期,苏联受到来白儿方面的挑战。首先是美国的星球大战”和世界科技革命的挑战;其次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挑战;再则是国内对经济发展现状和改革裹足不前、不满情绪不断高涨的挑战。形势迫使苏联领导人不得不重新审视国家改革发展计划。1985年,苏共二十七大将改革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作为刻不容缓、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从此拉开了苏联,也是后来俄罗斯教育改革的序幕。1987年9月15日,由原苏联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与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联合制定并颁布了矢于在统一的面向成人开展的一种教育体系内培养科学教育干部和科学干部条例》,其中规定,从1988年9月1日起,在重点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立博士研究生部,以提高高等学校师资和科技人员的科研水平。博士研究生部招收40岁以下已具有副博士学位者,脱产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必要时可前往国内和国外的重点科研院所或中心从事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工作。

这次教育改革,决定把教育、生产、科研一体化”作为改革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最重要的方针和基本杠杆,从而形成由以教育和科研为中心的传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旧模式,向必须与生产第一线直接相联系的新模式转变。教学生产一科研联合体的出现,使大学与生产部门直接建立起了合作关系,进一步明确了现代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试制形成一条龙,加速了高校科技成果向产品生产领域的转移,教学生产一科研联合体也承担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任务,硕士、博士研究生既能接受基础理论和广泛的文化知识教育,又能参加多学科的联合科研攻关,接受填刀真枪”科研工作的训练和熏陶,从而培养出新一代高层次教育、科研人才的后备力量。应该说,这种联合体、科技园的出现,正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影响并作用于经济及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更直接服务于社会这一职能的进一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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