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年全国经济法学博士生学术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十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与博士生,围绕“社会正义与经济法制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关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发展是此次学术论坛的议题之一。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宁立志认为,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法还处于基础性的“跋涉阶段”。然而,作为一种社会利益平衡器,经济法在平衡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时发挥着积极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王先林表示,我国经济法现已步入理性与良性发展阶段。不过,在重视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经济法的实际运用。“鉴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和追求实质公平,因此在对其调整方式的完善过程中,不仅要对消费者、经营者区别对待,还要妥善处理市场机制和效率的关系。”王先林说。
与会者还对财税法、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具体法律制度及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房产税、金融福利等热点话题予以了探析。
据悉,此次学术论坛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主办,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及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承办。
个人简介:
王先林,安徽霍山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曾被聘为商务部WTO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和专题核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有十多项成果在省级和全国性评奖中获奖,2009年被授予“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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