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名称叫安全管理的书籍大部分内容是在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内容,即认为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运用及执行就是安全管理—该认识不但造成了概念误解,也造成了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在职研究生安全法规课程内容的大量交义。
把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运用和执行看成是安全管理的全部,该认识是缺乏理论根据的。根据海因里希的论述“’,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尽管十分重要,但它仍然只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之一,原因是法律法规并不能规定所有的安全问题、危险源及其解决办法。而根据前述在管理学上对管理的定义,安全工程在职研究生的重点应该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协调,人的行为协调好了,物的问题许多都会白动得到解决。
所以安全工程在职研究生安全管理学应当对法规进行概述,以便作为安全管理的基础,而法律法规课程应当对法律体系作详细的阐述,再讨论重要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作用及条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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