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教学中对教师引导作用的理解和贯彻存在着抽象、孤立、简单化的认识,虽然教师在教学中起引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但教师引导作用的存在是以学生的“学”而存在,这是一种辩证关系。在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不能单纯运用一种讲授法,只要能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发挥学生实际学习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达到学习最佳效果的各种教学法都能采用。保险教学中运用“问题导学法”,能够将教为引导和学为主体这两者真正统一起来,这是正确认识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的一次实践活动。
教师在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可以运用“问题导学法”连环导学的设问、疑问、留问、提问应做到“八要”:一要激发情感,叩击心灵,讲究思想性;二是环环相扣,逐层深化,讲究逻辑性;三要一石二鸟,触类旁通,讲究有用性;四要因势利导,点拨启迪,讲究启发性;五要扣其两端,活跃思维,讲究灵活性;六要形式多样,因人而异,讲究针对性;七要新旧联系,层层递进,讲究连贯性;八要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讲究趣味性。
运用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需要有一个亲切、和谐的师生关系。在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学过程中,不管是教师或学生提出问题,教师不能以强制、压抑的气氛去束缚学生的思维活动或注入式向学生灌输知识,应该创设一个充分民主、平等的气氛和环境,促使师生间心理协调一致,相互之间的言谈举止达到思想上、感情上、认识上的接近,然后去帮助学生理清思路,诱导学生自己发现并独立掌握知识。特别是教师在回答问题时,说话态度要亲切自然,其语言要充分体现启发性、诱导性和可接受性,避免学生产生回避、抵触的情绪,阻碍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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