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 学位标准的实施成效

2014-05-26 09:58:43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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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本文之前,笔者做了问卷调查和访谈,问卷调查对象为各高校工程领域负责人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调查范围涉及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八所高校,本次问卷共发放175份,回收的有效问卷为136份。笔者直接访谈的对象涉及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三个工程领域的五位教授(也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人员),间接访谈对象涉及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工业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五个工程领域的五位学者。以下资料主要来源于笔者此次调查问卷和访谈内容。

(一)学位标准的必要性获得普遍认同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高校对学位标准持肯定态度,对学位标准持非常赞同态度的比例占到13.2%,持赞同态度的比例占83.1%,认为可有可无的占3.0%,不赞同的占0.7%,说明学位标准基本获得了各高校的普遍认同。

学位标准制定之初,不少人对学位标准持怀疑态度,认为没有必要所有的工程领域都制订统一的学位标准,认为统一的学位标准可能使各高校出现培养的学生千人一面,阻碍各高校各工程领域发挥自己的培养特色。关于此,笔者的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各高校各工程领域对学位标准究竟应该具备多大的弹性才能够既发挥出学位标准的功能又不阻碍各高校发挥各自的特色有争议,但大部分认为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学位标准。

(二)学位标准的功能获得认可

本问卷针对学位标准的功能做了调查,结果显示,各高校对学位标准的功能有较清楚的认识和较高的期待,大家对学位标准功能的期待主要集中于保证培养质量、规范培养模式和促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分别有68.4%,57.4%,56.6%的人选择了这些选项。另外,现今社会上不少人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持怀疑态度,认为工程硕士培养质量不能保证,高校为了节约办学成本,尽可能多地招揽生源,而不少学生更是为了给自己镀金去读工程硕士学位,就如花钱买文凭,因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水分很大,有文凭买卖之嫌。对于此种现象,本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2.9%的高校专业学位管理人员认为学位标准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此不良现象,但也有33.1%的人认为究竟学位标准对此种现象能否奏效无法预测。

(三)学位标准的内容基本合理

关于学位标准的内容,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分别组织对各高校做了调查。以化学工程领域为例,根据化学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的调研结果,在学位标准实施过程中对“知识结构”要求认为适合的占81.8%,偏高的占18.2%;对“能力要求”认为适合的占91.0%,偏低和偏高的各占4.5%,而对素质要求认为适合的占95.50l0,偏低的占4.50l0。

(四)学位标准为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评估提供了依据

学位标准中对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评估有明确的规定,依据各工程领域学位标准中的规定,要定期对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估周期一般为5年一次,评估内容包括招生、课程教学、学位论文、教学管理以及办学特色和办学效果等培养全过程,评估方案中对评估指标的规定很详细明确。学位标准为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评估工作提供了依据,使其明确和规范。其不足之处是,评估工作忽视了学生的观点、看法,评估人员如果能到校进行实地考察,和工程硕士生一起听课,找工程硕士生交谈,得到的信息可能更加直观、具体。笔者认为培养质量评估工作是学位标准实施过程中比较有价值的工作。

以化学工程领域的评估工作为例,协作组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期间对93个化学工程培养单位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课程考卷进行了抽检,抽检工作组由协作组的核心组成员单位华东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石油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九所大学委派专家组成。抽检结果以报告的形式进行了评审总结。虽然报告中的字眼多为“没有发现不合格”、“总体质量良好”、“大部分达到了优良水平”等比较平和的词句,但确实指出了学位论文以及课程考卷中的弊病,如“少量论文内容不丰满,工作量不太充足,理论指导欠缺,质量平平”、“部分论文虽来自企业需求,但归入化学工程领域有些勉强,置于其他领域更合适”、“个别论文缺少创新性,数据不够充实”、“少量论文研究成果未提及是否应用”、“少数试卷中不同程度的出现题型比较单一,份量或难度和覆盖面尚欠缺”的若干缺点等等,这些评审总结都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以及课程考卷中的主要问题。

(五)学位标准为培养单位制定培养方案提供了参考

获得授予权较早的培养单位,很多己经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比较成熟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学位标准的制订过程中也兼顾了对培养单位的普遍适用性,因此学位标准的实施对获得授予权较早的培养单位影响不大。而获得授予权较晚的培养单位,部分还未有工程硕士被授予学位,甚至还未进入论文工作阶段,这些培养单位对于工程硕士的招生,课程体系的安排,工程硕士的学习时间,论文的要求等方面的把握还不太明确,学位标准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学位标准为这些培养单位制订具体的培养方案提供了明确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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