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来说,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人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受国际法的影响,其对于我们个人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学生的国际法教育自然也显得迫在眉睫。然而,我们高校现有的国际法教学理念和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却显得非常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学生,尤其是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自然也将阻碍国际法知识在我国普通民众中的普及和推广。
在这其中,国际法的教学方法更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许多高校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进行国际法课堂教学的时候依然采取传统、落后和过时的“填鸭式”教学。近年来,国际法在我国高校的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体上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为教学效果不理想,大部分学生反映国际法学这门课程很难学,比较枯燥,并且晦涩难懂。
这其中除了国际法学这个学科本身的原因外,主要与我们高校教师单一、落后的教学方法有关。中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一直以向学生传授书本知识为主,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地位。在这种环境下,学生养成了对老师的依赖,习惯于被动接受法学知识,明显地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与操作能力的培养。
我国国内学者在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改革方面的研究和探索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的阶段,并且还没有切实有效地将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到实际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来。整体而言,纵观我国高校国际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依然普遍存在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方法陈旧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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