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市议通过了警务硕上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于同年7月批准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和武警学院等尸所部属院校为首批试点招生单位。我国警务硕上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开展,是公安在职研究生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页,是培养高层次公安专门人才、有效服务现实斗争的迫切需要,开创了公安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拓展了公安人才培养的新途径。警务硕上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培养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从类型上看,它属于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由于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与学术性在职研究生教育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警务硕上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制度、课程体系、培养途径、质量评价等方面均有特殊的要求,本文从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基本属性出发,对我国警务硕上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探讨,期望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满足警务下作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