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分享

2014-07-05 10:51:54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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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各高校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探析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具有理论支撑和实践应用的双重意义。这里简要概述以下三个方面:

1、不断完善人才选拔制度建设,促使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综合素质得以提升

由于各高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使得高校对在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更加重视,承担着这一重大责任和使命的在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选拔制度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得到完善。在完善人才选拔制度建设方面,重点在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选拔程序和选拔标准上进行了制度化的规范。

在选拔程序方面,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进行。在高校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下,人事部门、学工部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党委领导配合下的人才选拔领导机制。由于教育部并没有规定研究生辅导员具体的比例配制,只是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前高等学校只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基本情况和学校编制的数量确定在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招聘人员数量。通过人事处向全社会公布基本招聘信息,发布岗位需求、人员数量、学历要求、岗位职责、薪金待遇等内容。通过笔试和面试程序进入人才选拔程序,笔试主要考察在职研究生辅导员专业基础知识、逻辑判断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综合认知能力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其职业基本素养、危机应变能力等内容。通过严格的笔试和面试选拔程序才能进入岗前培训阶段,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选拔程序正规化、制度化是优秀人才选拔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高校普遍加强研究生辅导员的优秀人才选拔制度建设,尤其是在选拔程序上确保公平公正,保证优秀人才通过正常渠道充实到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中来。


在选拔标准上在职研究生辅导员比本科生辅导员更为严格。在在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选拔上,政治素养、专业背景、业务素质、科研学术等方面具有更高层次的要求。政治素养方面,首先要求在职研究生辅导员是共产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完备的政治理论知识。专业背景方面要改变以往不管教育背景和专业方向,只要具有基本学历就充实到辅导员队伍当中来的传统思维模式。在职研究生辅导员承担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使命,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关系到高校研究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关系到高校在职研究生群体的政治素养。研究生辅导员应该具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学、管理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以便完善研究生辅导员整体的专业知识结构体系,提升其管理和教育的科学化水平。业务素养方面当前高校在选择研究生辅导员的招聘过程中,往往选择具有学生工作基层经验的辅导员或者是本科生辅导员较为优秀的人才。这样能够保证辅导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效应对研究生工作中的出现的基本问题。科研学术方面要求在职研究生辅导员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能力,这是与本科生辅导员相比提出了更高层次要求。当前高校普遍要求具有硕士、博士及以上学历,在科研学术方面具有一定造诣的辅导员。只有这样才能适合在职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目标要求,即培养和锻炼在职研究生独立科研学术创新能力。研究生辅导员日常的科研学术引导作用同研究生导师一样并一同成为研究生群体进行科研的领航人。同时在职研究生辅导员也是学术资源、学术论坛等资源信息的重要来源渠道,为在职研究生群体学术科研提供广阔的平台。

2、建立了专兼职结合的在职研究生辅导员基本职能模式

在职研究生辅导员制度基本延续了本科生辅导员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具体模式。2010年教育部根据在职研究生教育规模和数量的现实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

高当前面临在职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校人员编制紧缺的双重矛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基本模式。这样的基本模式能够减少学校支出成本,在保证队伍专业化的前提下确保人员合理流动。专职辅导员为骨干能够确保研究生辅导员在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专业化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能够在在职研究生的日常生活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当前高校普遍采用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兼职辅导员不占据学校编制,但是又具有相对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它具有节约教育成本,促进人才流动的优势受到学校的普遍认可。例如湘潭大学在2004年实施《湘潭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行办法》中明确指出“我们必须从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来认识在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对在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工作职责、培养、管理与考核、待遇等内容制定了明确的细则。高校兼职辅导能够在高年级的品学兼优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中选拔,且不占据学校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校管理教育成本,同时又促进学校优秀人才的流动与更新。在湘潭大学上述《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兼职辅导员的人员配备比例:“各培养单位在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配备,根据本单位研究生的总数,原则上按照1:200的比例从高年级的研究生中选拔,在职研究生总数在50人以上又不足200人的单位,选拔1名兼职辅导员,各单位兼职辅导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人员配备基本比例的确定是研究生辅导员制度化的基础,这为“专职为骨干,专兼结合”的高校在职研究生辅导员的人员配备比例提供了思路和方向。高校研究生辅导员的人员配备比例的基本确定是高校在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础。

3、建立学校、学院二级领导管理体制,考核监督机制得以完善

高校辅导员普遍建立的学校、学院的二级领导管理体制,这也是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强调的“高等学校辅导员实现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高校普遍建立的学校、学院二级领导管理体制,能够从宏观和微观上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建立学校宏观领导的具体机制,有利于学校统筹规划研究生辅导员的职业生涯,完善其准入机制、培养模式、管理制度和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学校宏观领导能够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配合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研究生日常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仅研究生辅导员责任重大,导师队伍建设也至关重要。学校在协调导师队伍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能够发挥协调作用,在构建导师和辅导员交流平台当中起中间桥梁作用。学院对辅导员的工作是具体直接领导,学院能够根据自身学院的具体特点制定符合具体情况的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具体目标、角色定位、考评细节等内容。在学校的宏观领导下完善工作细节,监督具体工作,反馈详细信息,为高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详细的具体指数,以此不断完善高校研究生辅导员的教育管理机制,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高校在教育部的宏观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普遍建立了自身的评价指标和体系,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方位评价和考核研究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从测评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不仅从其整体的工作内容和业绩来定性分析其工作的优、良、中、差,而且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具体分析其工作的细节内容,考察其基本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考察和测评主体逐步多元化,开展学生测评、自我测评、学院测评、学校测评的多层次、多元测评方式,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研究生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水平。当前高校普遍建立信息化渠道,不断完善考评和测评的制度化建设,对于学校完善宏观领导和改善学院具体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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