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教师的课堂教学步骤可能各不相同,但都应当能体现出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最基本的三个环节二课前预习、课中学习和课后复习。具体做法是:
1、预习检查
如果没有预习、学生不提前掌握相应的知识量,就无法参与到课堂学习中的提问、讨论、辩论,课堂的互动就会成为空话。因此,督促刑法学在职研究生预习是课堂教学很重要的一步。预习检查则是督促学生预习的最好的手段之一。通过预习检查,可以督促学生自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可以让学生能较好地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可以通过让学生就即将要学习的新知识点做测试题、回答问题、案例分析、角色互换讲课等方式检查学生预习的情况,把学生的表现纳入平时成绩。
2、课堂教学
学生在充分预习之后,对所学的知识点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理解之后,对教学内容的接受会比较快,就会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课堂互动。教师可以适时进行系统讲授,也可以通过提问、案例分析法、课堂辩论、讨论等,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来,再把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纳入平时成绩。这样,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有压力、也有动力和兴趣参与课堂教学互动。教师就能把各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灵活应用,相得益彰,使教学充分互动,实现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学习积极性。使得学生不但能系统地掌握刑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基础知识,还能在互动式的教学中锻炼职业生涯所需的各种能力。
3、课后复习检查
温故而知新,应当督促刑法学在职研究生对所学知识适时地复习。教师可通过做作业、写小论文、疑难案例分析、复习测验、模拟法庭、提问等方式检查学生复习情况。同时通过复习检查,教师还可以发现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
这样,课堂教学做到了二课前有预习检查,课中有大量的提问、讨论和分析,课后有大量的练习、作业和复习检查,环环相扣,督促刑法学在职研究生养成会学习的好习惯,一遍遍地逐步深入,理解、掌握基础理论,培养学生学习和解读法条、司法解释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刑法学在职研究生的课堂教学的目标实现了,再加上专门的实践课,让学生了解司法实践的现状,让学生在实践中真正学会学以致用,逐步培养起法律人特有的法律思维和职业能力。再辅之通识教育的滋养,最终就能实现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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