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职博士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在招生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据此种情况,高校应该结合自己的特色,制订科学的在职博士招生制度,以保证在职博士培养的质量。那么,高校如何完善在职博士招生监督机制呢?
高校完善在职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第一成立由学校、院系负责人和导师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一般,领导小组成立的作用是对在职博士招生全过程,实行监督,负责整个在职博士招生过程中,方针和政策的理解,负责受理在职博士考生的质疑和申诉,有效预防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从而选拔出优秀的在职博士学员。
高校完善在职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第二利用网络资源全方位发布信息。在招考前,各高校应把所有的在职博士招生政策、信息以及复试办法,通过网络,向考生公布。考试后,各高校也应把在职博士初试、复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向考生公布。这样一来,不仅给在职博士考生提供了方便,也利于在职博士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高校完善在职博士招生监督机制,第三加强新生复查制度。在职博士学员入学后三个月内,高校要对在职博士学员的人事档案、报名手续、录取材料及体格进行再次检查。出现问题,高校要及时地处理,避免在职博士学员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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