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讨论的形式,应遵循多样性的原则。既可以是课堂讨论,也可以是作为课余活动;既可以进行分组讨论,也可以进行全班大讨论,甚至是进行专题大辨论;从与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的角度看,既可以是全程式讨论,也可以是课堂穿插式讨论。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保险学在职研究生讨论教学法的形式。
讨论教学既可以作为课堂教学基本教学计划,也可以作为课余活动的形式来搞。作为课堂教学形式,不是课堂教学的任何内容都可以拿来作为课堂讨论的,毕竟课堂教学的时间仍是相当宝贵的,我们讨论的重点应紧紧围绕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或争议较大的问题组织讨论,而对于一些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则可以以讲授或演示的教学形式来进行,以发挥讲授或演示教学形式在短时间内大量传递信息的相对优势。在具体操作上,作为课堂教学形式的讨论法必须摒弃“只议不讲”,“只议不决”的思路,而是要与讲授法、演示法等其他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大的发挥课堂教学的效果。而作为课余活动,进行的形式则可以更灵活,选题的范围可以更广泛,更深入,甚至是跨学科,主旨是引导保险学在职研究生学有所思,从某个侧面提出自己的意见。
小组讨论是教师将学生以分成若干小组(5-7人为宜)的形式,就某一个或几个能够引发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自由交流讨论以求获得正确共识的教学组织形式。这种方式比较灵活,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它比较适合讨论中心议题多、难度较小的问题。全班大讨论,即以班级为集体进行的讨论。这种方式要求较高,主要围绕教材的重点和难点或争议较大的问题组织讨论。由于这种讨论方式参加的人数多,规模大,因此,它可以是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每组推荐代表发言,由其他同学补充;也可以根据学生观点的不同,分成不同的派别,各派之间进行辩论。总之,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需要认真选择,到底怎样使用,没有固定模式,每个教师在具体运用时可以灵活掌握。
总之,讨论教学法在形式上的不断变化,会使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总有一种新鲜感,有利于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同学之间的互相协作精神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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