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在传统教学模式占据主导地位的专业教学模式中,实践教学仅占传统理论教学的一小部分。其模式主要包括:案例教学模式、模拟审判模式以及真题演练等。这几种实践教学模式仅起到了对理论教学的辅助功能,在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中单一式的穿插使用,缺乏衔接性。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形式,单一的采取其中某一方式其功效仅体现为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上,很难培养学生自主实践的主动性,实践性教学的目标难以实现。
就案例教学模式而言,尽管目前教师在授课中也将案例教学融入到了理论讲授当中,但多数案例都是为了适应教学而有针对性的选择,并不能充分引导学生法律辩证思维的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传统教学模式。就模拟审判模式而言,该模式是学生普遍喜欢的实践教学创新模式,但由于课时有限,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一个学期的教学里也仅能带领学生进行1—2次模拟审判演习,并未能让学生形成很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此外,就真题演练模式而言,此种模式的使用主要是满足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求。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日后从事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所必须通过的资格考试,真题演练模式是法学在职研究生应对司考的有效途径,然而此种模式主要培养的还是学生的应试技能,难以实现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对接。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