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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法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一级学科: 法学类   二级学科: 法学

信息技术为创新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模式提供了契机和条件

2016-06-14 10:45:00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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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的指导下,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而构建的,需要特定条件支持的各种教学要素之间关系的稳定结构、活动程序及其操作方法以及评价体系的总和。以多媒体、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使学生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资源和工具,以各种方式进行交互和学习。这不仅向传统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也给创新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模式提供契机和条件。

第一,教学方法多样化。计算机技术提供了人机交互功能,多媒体技术又使交互形式更为生动活泼,这就为个别化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在网络通讯工具的支持下,小组讨论、合作学习等得以实现;计算机的模拟功能和虚拟技术可以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和虚拟审判;网络以其开放的空间和广泛而丰富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索创设了条件。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教学方法变得丰富多样且灵活。

第二,教学内容直观化。多媒体特别是超媒体技术使教学信息的形态变得立体化、动态化、形象化以及表征的多元化,使传统法学教学中的难点和因条件所限无法实现的教学内容得以解决,从而使教学信息更易被接受,也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了法学在职研究生对教学内容的感受和理解。

第三,学习环境优越化。大屏幕演播型多媒体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虚拟教室、数字化图书馆、视频会议系统、局域网等不但丰富了学习环境的种类,而且使学习环境处理信息、传递信息和呈现信息的功能大大地增强,虚拟教室、视频会议系统等还能使教学突破时空的限制。

第四,学习资源丰富化。网络技术与多媒体技术相结合带来的多媒体教学软件、电子书籍、电子期刊、数据库、教育网站、电子百科全书、虚拟图书馆等大大拓展了学习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也使信息资源的时空结构发生了变化,这不仅使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变得更加自由和自主,还拓宽了学生的视野。课本和老师不再是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唯一途径,他们可以通过展现在面前的多种媒体来形成自己的理解。

此外,信息技术带来了信息的极大丰富,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学习过程将从信息的获得逐渐转向所需信息的获取、利用信息解决问题以及有效地表达思想和交流信息,这又推动了教育思想、学习目标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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