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科理论性、逻辑性强,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基于上述特点,传统的“灌输式”课堂教学形式单调、内容枯燥,很难调动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兴趣和主动性。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
法学在职研究生成绩考核的方式单一,大多采取必修课闭卷考试,选修课做作业和论文的方式。导致学生不能主动参与、不乐于探究理论问题、懒于动手,长此以往,学生的综合能力差,其中反映比较突出的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法学的学科内容发展迅速,但是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式发展滞后。内容与形式不协调。相对落后的教学方式不能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和要求,不能很好的表达教学内容。
过去是一张嘴、一本书、一块黑板、一支粉笔,满堂灌。现在新的教学技术、新手段来了,很多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不适应,不会运用。大多是一张嘴、一个话筒、一个电脑、一个投影仪,灌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而这种转变只是“换汤不换药”,只是从“人灌”转变为“机灌”而已。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流于形式,多媒体教学等同于“电子板书”。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