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事例运用得越多越好,这样会把课上成“故事会”。相反,应围绕所授知识点精选事例,做到有的放矢,所引事例与知识点应有机结合,而不是事例的简单堆砌。选用案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案例的选择要有针对性。教学案例的选择:一要适应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目标的需要。案例的内容、操作过程、具体要求等均要围绕这一目标展开。二要引发冲突。争议性是对一个案例开展讨论的基石,它可以让学生思考并辩论。在案例讨论中,学生可以了解一般的理论,可以知晓别人的观点。案例的讨论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而只有基本的问题。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是一个教学案例必要条件。
2、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的连贯性强,因此,在重要的基本概念的灌输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
3、教师要重视案例讨论后的小。教师的小结虽然不是一种权威性的结论,但在教学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是对案例中基本原理的概括与提取,往往让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有顿悟的感觉,使其认识进一步趋于完整、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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