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国内24所高校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将广告学在职研究生教学计划里的课程按其性质分为三大类,即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补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在大部分情况等同于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而补修课程是指本科非广告专业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需要补修的课程,目的是补充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使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基础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必修课包括三种类型,即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由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一般包括政治和英语相关课程。专业必修课是指相关学科硕士点的基础课程,是该硕士点下的所有理论方向的基础,因此所有方向的学生均要对其进行学习。研究方向必修课是指广告学方向的在职研究生必修的课程。选修课程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专业选修课和跨学科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顾名思义,是指学科内所设的选修课程,而跨学科选修课则是指具有跨学院或者跨学科性质的选修课程。按照各个高校广告学在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包括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类型的多少,可以将所调查的24所高校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分为四种模式,即“2+1(+1)模式”、“2+2(+1)模式”、“3+1(+1)模式”和“3+2(+1)模式”。下面分别介绍这种四种模式:
(一)2+1(+1)模式
该模式是指“两类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一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补修科课程”的课程体系结构,不过有的高校没有设置补修课程,因此这样的高校在套用该模式时要用括号将最后一类课程括起,以表示没有设置。
在调查的24所高校中,仅有华中科技大学采用该模式,这是因为其拥有广告学硕士点,不像其他被调查的高校只拥有相关学科硕士点下的广告学方向,因此其在必修课方面只设有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而省略了研究方向必修课。
(二)2+2(+1)模式
该模式是指“两类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两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补修科课程”的课程体系结构,不过有的高校没有设置补修课程,因此这样的高校在套用该模式时要用括号将最后一类课程括起,以表示没有设置。湖南大学和南昌大学高等高校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采用了该模式,卜而以湖南大学为例进行模式的解释。
(三)3+1(+1)模式
该模式是指“三类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必修课)+一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补修科课程”的课程体系结构,不过有的高校没有设置补修课程,因此这样的高校在套用该模式时要用括号将最后一类课程括起,以表示没有设置。武汉大学fa7、北京大学、苏州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采用了该模式,而以武汉大学为例进行模式的解释。
(四)3+2(+1)模式
该模式是指“三类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研究方向必修课)+两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补修科课程”的课程体系结构,不过有的高校没有设置补修课程,因此这样的高校在套用该模式时要用括号将最后一类课程括起,以表示没有设置。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和北京某大学等高校的广告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采用了该模式,而以该北京某大学为例进行模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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