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学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反映国际法课程难以理解。国际法中抽象的原则、纷繁芜杂的条约、高度概括性的语言、种类繁多的具体门类、涉及众多因素的案例往往使学生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因此,相对国内部门法,国际法学习起来要深奥很多。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首先,学生对国际法学习内驱力不足。由于一方面国际法涉及的大多是国家之间宏观性的政治性问题,与个人的具体生活缺乏直接联系;另一方面从性别角度来看,学习法科的同学往往是高中文科出身的同学,女生比例在班级往往占据压倒性多数地位,很多同学平时缺乏关注国际时事的意识和习惯。所以总体而言,学生对国际法学习的内驱力相对其他法学学科是非常不足的。
其次,纯国际法理论分析与现实实践背离。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面临的最严重的危机,远远不是其理论深奥学生兴趣低下那么简单,而来自于学生对于国际法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的根源来自国际法理论与现实的背离。事实上,这种质疑声音的发出不仅仅来自学生,它们还来自实务界、甚至是其他法学部门的研究者。在课堂上,国际法教师们也往往会发现他们的纯国际法理论分析在实际中却难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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