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课的特点是既有鲜明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应用性。教育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和提高教育类硕士研究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他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以适应依法治国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成为具有一定法律修养的教育人才。
教育法学课的教学目的是重在理解和应用,使教育法学在职研究生能理解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运用教育法学的知识解读教学案例,而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法律条例。传统的教学方式是将教育法学中的法律条例告知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种教学方式的主体是教师讲授,学生只是被动的听课,课堂氛围沉闷,不能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更不能培养一个硕士研究生应有的探索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运用案例分析法进行教学,则能将最新的教学现象让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教育法学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目标及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若能在教学过程中恰当运用案例分析法,将会大大提高教育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自主学习、探索、创造能力和个性发展的方式开展师生互动式教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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