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课堂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最大限度地记住与掌握传授的知识。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虽然在不断改变,但是学生还是处于被动接受教育的境地,导致学生虽然法规条款内容烂熟于心,案例分析却无从下手,更不能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经济法相关问题。
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把教育过程的双方主体共同活动变成了教师单向地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吸取知识的过程。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学生所学知识无法内化为能力。那么,在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运用任务驱动法有何必要性呢?
任务驱动教学法,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让学生带着特定任务自主探索问题、激发学习兴趣,并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培养自学能力、教学资源信息处理、知识和技能点把握和消化的能力、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V增强学生独立意识和协作精神。
因此任务驱动法不同于过去教学法的实质是将教学目标定位为培养学生创造性地学习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知识堆积,这正是我们职业教育追求的目标。任务驱动法正适合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改革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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