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实践教学落实的过程中,据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了解,多数教师一般采取以下的环竹和步骤:
第一,结合典型案例布置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实践教学任务。实践中,人多数教师首先利用多媒体将比较典型的案例展示给学生,并结合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理论进行初步的介绍;然后通过教师的主导性案例剖析,使学生对该案例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分析和评判思路。此外因为涉及具体法律适用,老师还会要求学生在尽量回顾已经讲解的相关知识的同时提前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在案例分析中由老师对这些法律文本进行阐释。
第二,对实践活动进行预估和验证。这也是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的。一般是少做提示和点评,要求学生互相交流和讨论,学生独立做出自己的结论。这一步骤被人多数老师认为是最能体现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能力的方法之一。教师会鼓励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积极思考,分组讨论,并选取部分优秀学生演讲或发言,锻炼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教师对实践活动进行综合评价,以期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学生的讨论结果和临场表现是任课教师评价的主要对象。教师对表现确实优秀的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进行表扬并对不足之处提出建议、批评,引导学生认识自身的民处和不足,以便在课后能不断的补充知识和提高综合能力。
第四,课后由教师检查反思,吸取经验教训,以期在目后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中扬民避短,不断进步。这一环节的落实是教师自身对实践过程所遇到障碍的分析,并在目常的考核和期末的测评中书而记载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平时表现。
总之,在这一“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过程的贯彻过程中,“课中”环节,老师一般情况下主要的工作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将课堂内的实践教学逐一的落实并取得相应效果,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仍然是被动的灌输和知识点落实的“受体”,而非学习的主体;“课前”、“课后”环节,老师则是一种建议性预习、复习要求,没有跟踪监督措施,也没有考核激励机制,学生虽然有主动性,但是人部分学生往往迷茫或者敷衍了事,不能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围绕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内容的建设与改革,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梳理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及其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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