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是指教学的预期效果或结果,或指教学在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身上引起的行为方式的变化。布鲁姆从西方教学价值观出发根据教学要适应和满足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要求,将教学目标划分为认知、情意和动作技能三个领域。其中认知的教学目标可分为有递进关系的六个层次。即:
(1)知识,也叫识记。是指学生对应该掌握的定义、原理和法则以及具体事实等的记忆。
(2)理解,也叫领会。是指学生对所记忆的知识达到了了解和领悟,能够说明和解释,并会加以区别和做出判断。
(3)运用,也叫应用。指学生对所学原理、公式、法则的实际应用,即能进行推理判断,直接用于计算或解决较简单的实际问题。
(4)分析,指能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与分解。其中包括组成要素分析、相互关系分析、组织原理分析等。
(5)综合,指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知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加以重新组合。
(6)评价,是指学生能对所学知识进行价值上的判断,确定其正确性。
根据布鲁姆对教学目标的论述,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包括学生对知识的记忆、理解。二是学生能力的培养。包括学生对知识的运用、分析、综合、评价等。但从企业管理的特点来说,管理者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因此,培养他们独立地根据所面对的具体情况来解决问题的能力,便是能力培养的核心。
这两个目标的关系应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习的目的在于能力培养和提高的需要。而学生能力的提高反过来又会促进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但传统的应试教育只注重学生对基本知识的记忆,而忽略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因此,在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实际教学工作中,常见的现象是随着考试的结束,学生就将所学知识抛到脑后。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忽略,严重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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