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该从符合当前保险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即培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质、扎实的知识理论基础、充分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那么,如何提高保险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地位呢?
首先,为了能够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保险学在职研究生人才,需要改变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的现状,提高实践教学的地位,将其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当中。高校应该成立独立的实践教学指导机构,并合理调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重,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在保险专业科目的教学当中存在着理论重复教学的现象,避免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其次,实践教学大纲作为实践教学的依据,对实践教学具有指向意义。其内容理应包括课程的定位和教学预期、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运用的实践教学手段、实践教学的进度和学时分配,以及采取的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等。
最后,教学大纲的制定需要听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教师和保险企业人员的意见,并且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教学大纲一旦确立,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大纲的规定开展实践教学,不能随意变更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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