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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法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
专业代码:
一级学科: 法学类   二级学科: 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人大的试点分析

2014-10-10 20:01:42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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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起,人大法学院成为国家批准的首批法律硕士试点单位和主要培养单位之一,并成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十余年来一直参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领导与组织工作。著名法学家、人大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第一、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担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正是这样的情况,使得人大法硕教育在招生、培养的调整和改革中承担着重要责任。1996年-2006年,人大法学院招生11届,总计2925人,其中2337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已从人大法学院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最多,也是获学位人数最多的院校之一,培养出了以宋鱼水为代表的大批实务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人大的试点分析

十年来,人大法学院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和管理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并投入了较多的资源,在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并着力探索法律硕士教育发展规律,总结了一些具有特色的培养管理模式和教学方法:

1、在保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

人大法学院在1997年即建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研室”,专门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管理工作。2003年,我院在保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主管副院长、各教研室负责人和法律硕士教学骨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通过不定期的会议,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论证和决策。具体工作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以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工作、修订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聘请实务单位的兼职教授、确定学生学习和论文的指导教师、制定学位论文规范和写作要求、协调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组织选编优秀法律硕士论文、及时总结经验和探索教学改革的新途径。

十年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法律硕士教研室及其他各专业教研室密切合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了学生和导师在专业方面的联系,改善、提高了法律硕士的教学和培养质量,也使全院的教学工作更加协调和统一。

2、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特点确定课程设置,调整改进教学方法;启动编写“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的工程

结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特点,学院在开设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时,注意程序法同实体法相配套,并开设相应的案例分析课作为选修,如民法配套民事诉讼法,并结合民法案例分析等。人大法学院有非常丰富的教学资源,同时聘请一些实际部门教师参与授课,专门为法律硕士开设了内容全面丰富的选修课。其中既有理论性较强的课、大量的部门法专业课、传统的法律专业课,亦有实务性很强的案例讨论课、综合性研讨型的课、最新的前沿课程等。这样的课程设置,既弥补了法律硕士非法律背景法学基础知识的不足,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并采用形式多样的授课方法,使课程设置区别于法学硕士,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向培养应用型、实务型人才转变,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突出法律硕士的培养特点,结合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法学院与人大出版社合作启动编写“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的工程,目前已出版14门必修课教材,选修课教材正在陆续出版。该系列教材突出了理论与案例教学紧密结合的特色,都以“XXX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为书名,克服了以往教材编写中理论与案例无法有机融合的弊病,在案例中讲原理,在原理中谈实务,更加符合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的要求。

3、改进学生管理模式,建立法律硕士论坛

自2003年起,法律硕士在入学之初,由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法律硕士学生随机分配到各个专业教研室,由教研室安排每位学生的学习指导教师。这样使得法学院的每一位教师都参加法律硕士学生的教学和培养工作,学生们在各自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确定学位论文的写作方向,同时参加教研室的党团活动、各类学术活动与交流等。4年来,这种管理模式得到了学生的欢迎和肯定,也使管理的效率大为提高。

2005年11月,在法学院的指导下,以人大法律硕士在校生为主体,建立了法律硕士论坛。论坛以“亲学术,近实务,构建舞台,成就梦想”为宗旨,以加强法律硕士同学之问的交流,加强法律硕士理论、教学和实务之问的联系为目的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论坛邀请相关知识领域的校外专家开展讲座,组织法律硕士学生进行学术讨论,开展法律援助以及组织有奖知识竞赛、辩论赛,邀请毕业生举办“就业经验交流会”,积极联系律师事务所实习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参加论坛活动,同学们提高了学术水平,锻炼了交流沟通能力,接触了更多的法律实务。

4、成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设立了法律硕士“教学实践基地,

在人大法律硕士庆祝十周年之际,已经毕业的人大法律硕士校友自发组织成立了法律硕士校友会。一年来,校友会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设立“校友接待日”、校友结对人才招聘专场,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校友讲堂”、“法律硕士教育与实践论坛”,特别是设立了“自一家律师所、法院、检察院、企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校友结对教学实践基地”,为在校生提供了非常好的实习条件。校友会的成立为法律硕士校友搭建了一个交流互助的公益性平台,紧密了校友之问的联系与交流,得到了学院和在校学生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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