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的目标分为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直接目标是指人才培养的目标,间接目标则是指法学教育对学术研究乃至于对国家法治建设所带来的影响。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可定位于人才培养,即要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精英教育必须是对一流的学生所实施的一流教育,需要一流的老师、一流的资源和一流的教学方法。
法律精英应该具有精湛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的法律实践能力、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背景和健全的人格。精英教育是一种以心智和人格为核心的高标准教育,教育成本最高。社会变革需要法律精英,但是我国缺乏足够的资源来进行大规模的精英教育。
法学在职研究生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职业者。如果说精英教育培养的是杰出的法学家和卓越的政治家,那么,职业教育培养的则是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群体。职业教育重在法律技能的训练,即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应该如何思考、如何从事法律实践活动,就像医生行医一样,除了要掌握医学理论外,更要重视临床实践。因此,职业教育必须要强化实践性教学。当然,职业教育并不等同于工匠式教育,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同样重要。
通识教育也就是普通的素质教育,也就像其他的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一样,通过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和其他课程的学习,扩大知识面,提升素质,培养各方面的能力,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职业教育造就法律专业人才不同,通识教育重在个人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提高,以便为进一步的深造和职业生涯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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