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法学在职研究生在线咨询
  • 管理专业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 在职考研
  • 在职研
    证  书:
  • 结业证
  • 毕业证
  • 学位证
授予学位: 法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一级学科: 法学类   二级学科: 法学

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性教学模式提出的动因

2016-03-23 17:09:42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字号:

长期以来,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缺乏制度联系,使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长期处于分离的状态。其结果,一方面导致法学教育走上自我办学、自我完善和自成一体的发展道路,使中国法学教育的学科化、知识化和学院化现象成为主流。另一方面又出现了法律职业难以形成专门分工,也使得法律从业人员难以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性教学模式提出的动因。

一、教学模式不适应新时期法律职业对法律人才提出的基本要求。

我国法学教育传统教学模式以传授系统和科学的知识为目的:很少考虑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也很少考虑社会实际需求。法学,成为一种坐而可论之道。这种课程设置忘记并抛弃了法学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培养学生的实践和操作能力。法学教育这两种目的,历来被中外法学教育所公认。

如果我们仅仅重视一个方面,而忽略或抛弃另一个方面,显然有悖于法学教育的宗旨。对于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来说,如何通过正规的培训途径,造就为社会所需要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教育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学教育就不应当仅仅是理论的灌输,而涉及到如何提高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应用能力、思维能力等,使其能真正适应在未来环境下的执法与司法工作。

二、国外法学教育有益经验的借鉴。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法律世界化的趋势,我国法学教育模式要与国际法学教育模式接轨,在培养内容方法、目标上都要尊重国情的基础上,学习国外的有益的做法,即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注重案例教学、观察教学、法庭审判教学等。近20年来,美国一些著名法学院采用“诊所教学”,被介绍到我国,并在国内的一些法学院中进行初步实践,取得较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2024在职研究生千货攻略

  • 上班族必选8个专业
  • 一年备考《时间表》
  • 我的“上岸”分享
  • 院校简章一览表
  • 在职研真题解析
  • 在职研政策及内幕
一键领取

注意:打开微信授权后 免费获取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相关文章